本页汇总第三章(3.1 相抵分解、3.2 满秩分解、3.4 QR 分解、3.5 Schur 分解)与课件的全部差异。四节均无录播,故本页不涉及口述转写,全部为课件勘误与留白补注两类:
- 勘误(E3.1–E3.7):课件中的记号循环、次序不一致、表述保守之处与数值 / 符号笔误,正文均已按自洽写法处理,此处逐条列出以便与课件对照;
- 补注:课件只述不证或一笔带过、而本编补出证明或算法的地方,汇总在末尾的清单里(正文相应位置已标注「本编补」)。
素材批次说明:3.4(_sources/matrix/3.4-QR分解.pdf,16 页)与 3.5(_sources/matrix/3.5-Schur分解.pdf,22 页)存于本地归档 _sources/;3.1(15 页)、3.2(9 页)的原件在归档目录重组时移出了工作区,勘误依据整理时的留档。四份均为文字版 PDF;纯文字课件页不再截图,正文以 KaTeX 公式与证明为主。
勘误一览(详细说明见后文各框):
| 编号 | 位置 | 问题 | 本编处理 |
| E3.1 | 3.1 课件页 7 | 分块矩阵读出块标成 P−1、Q−1,与引理 3.1.1 的 A=P−1ΓQ 不同调 | 正文改自洽写法:读出 E=P、F=Q−1,验算 EAF=Γ |
| E3.2 | 3.1 课件页 12 / 13 | 命题 3.1.1 两页的等式配对次序相反(不矛盾) | 正文直接给四项等式链,两页写法一并涵盖 |
| E3.3 | 3.1 课件页 10 | 右逆充分性法 1 写 A=P[Im,0]Q,与引理记号不同调 | 正文按引理记号统一,B=Q−1[Im0]P |
| E3.4 | 3.2 课件页 8 | 例 3.2.2 写「充分条件 CXB=Ir」,实为充要条件 | 正文以 本编补注 补出反方向证明 |
| E3.5 | 3.5 课件页 14(例 3.5.3) | 特征多项式符号连环错(三处连锁):fA 印作 λ3+3λ2+3λ+1、公式行随之印错、答案 (1,3) 元印作 0 | 正文按重算版本演算:fA=(λ−1)3、A−1=A2−3A+3I、(1,3) 元 =1 |
| E3.6 | 3.4 课件页 7–10(例 3.4.3) | 矩阵 B 的 (3,2) 元印作 0,与其后三页的 Q1、R1、补齐列与 B=QR 全部矛盾 | 按 B(3,2)=4 演算(B=304314),全部分解式逐一验算通过 |
| E3.7 | 3.4 课件页 14(例 3.4.4) | R1 对角元两个为负(未按正线规约,Q1 前两列随之反号);Q1 的 (2,3) 元印作 −0.3561,应为 −0.3651(数字对调) | 正文给规约后的正线版本并验算 Q1R1=A;数值经双精度复核 |
E3.1 · 课件第 7 页的记号与引理 3.1.1 不同调
课件第 4 页(引理 3.1.1)写 A=P−1ΓQ;第 7 页求 P−1、Q−1 的分块矩阵又写成
[P−100I][AII∗][Q−100I]=Ir0Q−100P−1∗.
把左边展开可得 P−1AQ−1=Γ,即 A=PΓQ——与引理的 A=P−1ΓQ 差一个位置;只要两处取同一组字母就对不上。根源是课件把「行、列变换的总积」直接标成了 P−1、Q−1。
本编处理:正文 3.1.2 的 相抵变换求 P 与 Q−1 给出自洽版本——分块矩阵读出的是 E=P(右上块)与 F=Q−1(左下块),满足 A=E−1ΓF−1;验算用 EAF=Γ 即可。引用时请以正文为准。
E3.2 · 命题 3.1.1 两页的表述次序不一致
课件第 12 页写 rank(A)=rank(AAH)、rank(AH)=rank(AHA);第 13 页把它们写成 rank(A)=rank(AHA)、rank(AH)=rank(AAH)——两页的配对次序相反。
这不是矛盾:四个量本来就相等(3.1.4 的证明第三步),两种写法都成立。但它说明「配对」不是重点,四项等式链才是:
rank(A)=rank(AHA)=rank(AAH)=rank(AH).
本编处理:正文 命题 3.1.1 直接给出四项链,并把课件两页的写法一并涵盖;背结论时背这一条即可。
E3.3 · 右逆充分性「法 1」的记号同样与引理不同调
课件第 10 页用法 1 证明右逆存在性时写 A=P[Im,0]Q(这里 P、Q 是不带逆的右侧因子),而引理 3.1.1 的记法是 A=P−1ΓQ。同一节内同一对字母被赋予了两种角色。
本编处理:正文 3.1.3 的充分性证明已按引理记号统一:由 A=P−1[Im,0]Q 取 B=Q−1[Im0]P,验算 AB=Im(与课件给出的 B 只差字母的命名,结论相同)。不影响正确性,只影响抄写时对号入座。
E3.4 · 例 3.2.2 的「充分条件」其实是充要条件
课件写「上式成立的一个充分条件为 CXB=Ir」,随后据此构造 X。按课件路线,充分性(CXB=Ir⇒AXA=A)确实只需要块乘法;但反方向也成立(本编补):由 BCXBC=BC 左乘 B 的左逆 (BHB)−1BH、右乘 C 的右逆 CH(CCH)−1,两步即得 CXB=Ir。
本编处理:正文 3.2.4 以 本编补注 补出完整证明,并说明它的意义——AXA=A 与线性方程组 CXB=Ir 等价,前者因此可以「按线性代数的常规办法」整体讨论解集,而不只是一个特解。课件保守的措辞不影响其结论。
补注 1 · 定理 3.2.2 的证明(课件未给)
课件只陈述定理 3.2.2(两种满秩分解相差可逆因子 D),未给证明。本编补(见 定理 3.2.2):两步——① 由 C1 行满秩(满射)得 R(B1)=R(B1C1)=R(A),同理 R(B2)=R(A),故 B1、B2 的列是同一个子空间的两组基;② 取两基之间的过渡矩阵 D(定义 1.3.5),得 B1=B2D,再用 B2 的单射「约」出 C1=D−1C2。这正是注 3「D 是过渡矩阵」那句话的展开。
补注 2 · 「方法 2 里 rankC=r」的理由(课件写「又知」)
课件在构造法 2 中写「又知 rankC≥rankA=r、rankC≤r」,两句话都未给理由。本编补(见 定理 3.2.1):上界因为 C 只有 r 行;下界因为 Cx=0⇒Ax=BCx=0,即 N(C)⊆N(A),再用亏加秩(定理 2.2.5)。
另外,构造法 2 还隐含一步课件未写的结论:取定的基不必来自 A 的列(注 2 的注 2 用 A=I2A 强调了这一点);本编在 3.2.2 补充的 RREF 算法(用 RREF 批量求满秩分解)则是「取 A 的列做主元列」的机械化版本——两种做法对应注 2 的两端。
E3.6 · 例 3.4.3 的矩阵元素笔误:B 的 (3,2) 元应为 4
课件例 3.4.3 将矩阵印作 B=304310,随后给出的整套数据为
Q1=3/504/5010,R1=[5051],B=Q1R1.
逐列验算即穿帮:Q1R1 的第二列 =5z1+z2=(3,1,4)T,而按印出的 B 第二列应为 (3,1,0)T——差在第三个分量。其后的「补齐 C3 标准正交基」页与推论 3.4.1 页(B=Q[R1O])沿用同一组 Q1、R1,故笔误只在矩阵那一处:B 的 (3,2) 元应为 4(即 B=304314)。旁证:这正是数据的「设计意图」——B 的第二列 (3,1,4)T 减掉在 z1 上的成分后恰好得到 e2(残差范数 1、现成的整数),若按 (3,1,0)T 计算,GS 的残差是 (48/25,1,−36/25)T,与课件全部数字对不上。
本编处理:正文 例 3.4.3 按 B(3,2)=4 演算,Q1、R1、补齐列 (−54,0,53)T 与 B=QR 逐一验算通过。
E3.7 · 例 3.4.4 的两个问题:对角未规约正号;一个数字对调
课件例 3.4.4 给出的第一次分解为
Q1=−0.8944−0.447200.4082−0.8165−0.40820.1826−0.35610.9129,R1=−2.236100−2.2361−2.44950−0.4472−2.44953.2863.
两个问题:
- R1 的前两个对角元为负(−2.2361、−2.4495)——违反定理 3.4.1 刚立下的「正线」约定。数学上 Q1R1 仍是合法的「酉 × 上三角」分解(Q 前两列与 R 前两行同时反号所致,参 3.4.1 的对角酉阵刻画),但不合规约,且按正线版本应整体翻正;
- Q1 的 (2,3) 元印作 −0.3561,正确值 −0.3651(数字对调)。这一处不是无害的舍入:直接回代可验出 Q1R1 的 (2,3) 元为 1.03(应约 1),且该列与其余列的内积偏离 0 达 7×10−3(四位小数下应见 0)。
本编处理:正文 例 3.4.4 给出规约后的正线版本(Q1、R1 前两列 / 行翻正、(2,3) 元改 −0.3651),验算 Q1R1=A 至四位小数通过,并以双精度复核算例。另注:课件 A10、A20 的中间数值与双精度复算同数量级但不逐位相同(中间量随实现与舍入而异),对角元收敛位置一致,正文已说明。
补注 3 · 定理 3.4.1 的唯一性证明与「不唯一程度」的刻画(课件未给)
课件陈述「分解唯一」但未证。本编补(见 定理 3.4.1):设 A=Q1R1=Q2R2,则 Q2HQ1=R2R1−1 同时是酉阵与上三角阵(对角为正);「上三角 ∧ 酉 ⇒ 对角、∣dii∣=1」(逐列归纳),正对角再逼出全 1,故该矩阵 =I。证明同时暴露了「满秩」的用处(R1 可逆)与「不唯一的精确程度」:去掉正线后,任意两种分解恰好相差一个对角酉阵(实情形 2n 种)——正文 3.4.1 的本编补注与 例 3.4.B(新增。同批补出的还有推论 3.4.1 的构造证明(GS + 基扩充,推论 3.4.1)。
E3.5 · 例 3.5.3 的三处连锁错误
课件例 3.5.3(求 A=100110011 的逆)一页上依次印着:
- 特征多项式 fA(λ)=λ3+3λ2+3λ+1——符号全错。A 是对角元全 1 的上三角阵,fA(λ)=(λ−1)3=λ3−3λ2+3λ−1(课件印的是 (λ+1)3 的展开);
- 公式行 A−1=−A2−3A−3I——随 1 连锁错。按推论 3.5.2 与正确的 fA(a2=−3,a1=3,a0=−1):A−1=−a01(A2+a2A+a1I)=A2−3A+3I;课件那行是把错的系数直接代进公式的结果;
- 答案矩阵 100−1100−11 的 (1,3) 元印作 0——应为 1。正确答案 A−1=A2−3A+3I=100−1101−11,回代 AA−1=I 验算即知((1,3) 元 =1−1+1)。
三处错误同源(第 1 处),级联到第 2、3 处;课件最终印出的矩阵既非公式行(哪怕是错的公式行)的计算结果,也非真逆。
本编处理:正文 例 3.5.3 按重算版本演算并双路验算(公式 + 几何级数 I−N+N2),互相印证。
补注 4 · 定理 3.5.1 的证明(课件未给)
课件只述不证。本编补(见 定理 3.5.1):对阶数归纳——取一个特征向量 x1,扩充为基后相似变换把 A 化成 [λ10βA1],对 A1 用归纳假设,再拼分块对角阵收尾;「对角元是特征值」由分块三角行列式 fA=(λ−λ1)fA1 与相似不变性得到。
补注 5 · 定理 3.5.3 的证明(课件未给)
本编补(见 定理 3.5.3):把补注 4 的归纳逐句搬进实数域——特征值全实(前提)保证每步的 (A−λI)x=0 有实非零解,基扩充也在 R 内完成,得实可逆 P;再照抄定理 3.5.2 的收尾(实 QR 分解),QTAQ=RΛR−1 为实上三角。
补注 6 · 定理 3.5.4 与定理 3.5.5 的证明(课件均未给)
Hamilton–Cayley(定理 3.5.4):在 Schur 型上把 fA(Λ)=∏i(Λ−λiI) 的因子按次序从右往左乘,归纳证明第 k 个部分积清掉前 k 列——「上三角 ⇒ Λej 不漏到后面的分量」是归纳得以推进的关键。只验「对角元全零」不够(对角全零的上三角可非零)。
最小多项式性质(定理 3.5.5):整除性用带余除法 g=qmA+r⇒r(A)=O⇒r=0;唯一性由互相整除 + 同次首一;「同根」的正向是 mA∣fA,反向用注 4 的特征向量继承 mA(A)α=mA(λ0)α。正文另把课件例 3.5.4 的做法整理成三步候选法(求最小多项式:候选法)。
正文中所有「本编补」的汇总,方便与课件逐页核对:
| # | 位置 | 课件状态 | 本编补出的内容 |
| 1 | 3.1 引理 3.1.1 | 只述不证 | 选基 + 换基公式的存在性证明(引理 3.1.1) |
| 2 | 3.1 分解不唯一 | 给结论,省略「为什么」 | [Ir0∗I]Γ=Γ=Γ[Ir∗0I] 的验算与可逆性(分解唯一性问题 与习题 B10) |
| 3 | 3.1 例 3.1.1 | 只给前两步 | 解的结构(可解判据 / 自由度数 n−r)与无解时的信息(例 3.1.1) |
| 4 | 3.1 定理 3.1.1 | 只证右逆必要性 | 左逆的必要性(对 AH 对称化,定理 3.1.1) |
| 5 | 3.2 定理 3.2.1 方法 2 | 写「又知」 | rankC=r 的夹逼理由(补注 2) |
| 6 | 3.2 定理 3.2.2 | 只述不证 | 过渡矩阵路线的完整证明(补注 1) |
| 7 | 3.2 例 3.2.2 | 写「充分条件」 | 反方向证明,⟺ 的完整刻画(E3.4) |
| 8 | 3.4 定理 3.4.1 | 只述「分解唯一」 | 唯一性证明与「相差对角酉阵」的精确刻画(补注 3) |
| 9 | 3.4 推论 3.4.1 | 只述不证 | GS + 基扩充的构造证明(推论 3.4.1) |
| 10 | 3.4 思考(QR 算法为何收敛到特征值) | 只给两行 | 相似链 (Q1⋯Qk−1)HA(Q1⋯Qk−1) 与连续性收口;另补「等模卡死」反例(旋转阵)与收敛次序注 |
| 11 | 3.5 定理 3.5.1 | 只述不证 | 归纳证明(补注 4) |
| 12 | 3.5 定理 3.5.3 | 只述不证 | 实数域内的归纳 + 实 QR 收尾(补注 5) |
| 13 | 3.5 定理 3.5.4 | 只给特征多项式的等价形式 | Schur 型上按次序乘因子、逐列清零的完整证明(补注 6) |
| 14 | 3.5 定理 3.5.5 | 只述不证 | 带余除法 + 特征向量继承的两条性质证明;候选法流程(求最小多项式:候选法) |
另:课件原有的算例之外,本编新增了 10 个逐步验算的例题(例 3.1.A–例 3.1.D、例 3.2.A、例 3.2.B(新增、例 3.4.A、例 3.4.B(新增、例 3.5.A、例 3.5.B)、一个 RREF 算法(用 RREF 批量求满秩分解)与一个最小多项式候选法(求最小多项式:候选法),全部经过回代验算(例 3.4.4、例 3.5.5 另做双精度数值复核),可直接当作对照答案使用。